韩国D2留学签证44
签证对象 按教育法规定设立的专业大学,大学, 大学院或根据特别法规定设立的专业大学以上的学术研究机关打算受到正规过程(学士,硕士,博士)的教育或打算特定的研究的人 签证颁发申请方法及手续 申请者: 本人 申请地方: 大韩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提交文件: 下面的提交文件参照. 已经获得签证发给认定或签证发给认定号码的情况只需提交护照, 签证签发申请书或签证发给认定号码 签证签发申请时提交文件 申请者: 本人 或 邀请人 申请地方: 邀请人的地址地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出差办事处分所 提交文件: 下面的提交文件参照. 受到签证发给认定或签证发给认定号码在大韩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 签证发给(或签证发给认定书)申请方法及手续 ※ 审查过程必要的时候可以加减提交文件 - 共同提交文件 护照复印本 签证签发申请书或签证发给认定申请书 手续费(单数签证: 美元 50美元相当金额,复数签证 : 美元 80美元相当金额手续费) 签证发给认定申请的时候需要彩色证明照片1张 规格 : 3.5㎝ × 4.5㎝ 请提交最近6个月以内拍摄的证明照片. 打印的照片不能使用 需要白底照片 - 按资格提交文件 受到正规过程(学士,硕士, 博士)的教育的情况 - 修学能力及财政能力审查决定内容的标准入学许可 (聪,学校长发行) - 最后学历证明书 - 存款余额证明书 - 户口部(中国人相符合,全家族记载) 打算特定的研究的情况 - 最后学历证明书 - 身分保证书或 财政作证关联文件 只有出生当时是大韩民国国籍的海外领养人身分保证书免除提交 签证签发审查标准 对计划在韩国工作来交学费及滞留费等的的人不予签证发给 在高等学校以下的教育机关计划受到留学或进修的人是符合下面情况的给予签证 - 在国内父母,亲属的情况:访问同居(F-1)或同伴(F-3)资格 - 在国内有援助者(个人,团体)的情况:普通进修(d-4)资格
文章分类:
无分类1
|